砖墙砌筑
1)砌墙前应润湿砖块。
2)砌第一皮砖前,必须清洁并润湿楼板和柱侧面。
3)砖墙各皮砖在窗台处必须保持等高且水平。
4)砖块的光滑面应朝外,并朝向较宽的空腔侧。
5)所有砖块必须以½砖错缝方式砌筑。
6)在墙端和墙角处,若无工厂生产的半砖,应使用切割半砖。
7)墙体与柱交接处,灰缝应充分填实。
8)砖的皮数和水平灰缝厚度应根据砌筑区域的净高进行调整。最后一皮砖应尽量采用整砖。
9)最后一皮砖与梁或顶板交接处,砖块应楔紧;收口灰缝应用砂浆充分填实。
10)砖缝应均匀排布,并用砂浆完全填实。
11)砌完的墙体完成后,应连续洒水保湿8小时,防止砂浆因失水而干裂。
12)从墙面看,砖块孔洞应尽可能不外露。
13)在外立面,窗洞边缘应与外墙面对齐并保持垂直。
14)在门窗洞口边缘和墙角处,应在最后几皮砖中楔入砖楔件。
15)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构件应按项目门高要求放置,使其在两侧墙体上的搭接长度相等。
16)砌墙应使用250号水泥砂浆。
17)砂浆稠度应根据天气条件进行调整。
18)在半完成墙体上继续砌筑时,应在继续砌墙前润湿已有墙体。
19)砌墙时,应将一块宽木板斜靠在第一皮砖处;溅落到木板上的砂浆应立即收集、重新搅拌后再利用。
20)砌墙期间,不得在楼板上拌制砂浆,且不得留有砂浆残渣。
21)角部或中间面层破损或缺角的砖块,应将破损面朝内使用,破损处的空隙应用砂浆填实。
22)砌筑半砖墙时,砌至1.5 m高度后,须至少等待6小时方可继续砌筑。
23)砖墙不得在−3°C以下温度中砌筑,否则须采取防冻措施以防砂浆冻结。